安庆宇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 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项目和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一北四路(龙池北路-东一路)建设工程及配套专用管廊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进行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项目和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一北四路(龙池北路-东一路)建设工程及配套专用管廊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项目地点:桐城市
3.项目单位: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项目:该项目占地约 27 亩,新建 5000m³/d 污水处理厂(土建一次性建设,每期分别为 2500m³/d,以及不少于5600m³ 的园区事故池,概算投资约 0.99 亿元;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一北四路(龙池北路-东一路)建设工程及配套专用管廊项目:该项目新建的东西走向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北四路西起现状龙池路,东至规划东一路,总长度约 1220米,道路红线宽 24 米。同时设计配套专用管廊,采用纵梁式混凝土管架。预算约 40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最高限价:①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项目基本酬金:15万元;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一北四路(龙池北路-东一路)建设工程及配套专用管廊项目基本酬金:5万元;②审减金额绩效奖励:按跟踪审计结算审核报告中审减金额的2.5%支付。审减额在5%以内审减额奖励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审减额在5%以外(不含5%)审减额奖励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③工程延期服务费:跟踪审计服务期限为下达工程开工令至365个日历天止,如遇特殊情况,适时顺延,延期服务费用按5000元/月支付给成交人。不足15个日历天不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本次采用固定报价结算费用。
8.服务期限:①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一北四路(龙池北路-东一路)建设工程及配套专用管廊项目自工程开工令后150个日历天,如遇特殊情况,适时顺延。如遇特殊情况,适时顺延。
②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项目自自工程开工令后180个日历天。如遇特殊情况,适时顺延。
9.服务内容及要求:本工程为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项目和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一北四路(龙池北路-东一路)建设工程及配套专用管廊项目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服务。
二、比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信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或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方式:
投标人在开标会开始前,本项目响应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符合性审查。时间: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不报名),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昌平路文昌苑B区门面房宇屹咨询(上承地产3楼),联系电话:0556-6698168),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资料寄至代理机构。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tcjjj.cn/)自行下载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比选)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收件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556-6677956。
比选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项目名称(备注:①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②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实体公章,不得使用电子章代替;如盖电子章,视为无效标)。比选响应文件必须胶订或线订形式装订成册,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比选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比选有效期:90日历天(从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
七、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价 费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1500万元 | 0.5% | 0.25% | 0.35% |
八、公告媒介及期限:本次公告在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tcjjj.cn/)上发布,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桐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30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56-6677956
2.代理机构:安庆宇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昌平路文昌苑B区门面房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6-6698168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编制比选响应文件、现场考察、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等比选招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报价说明
2.1本项目最高限价:①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项目基本酬金:15万元;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一北四路(龙池北路-东一路)建设工程及配套专用管廊项目基本酬金:5万元;②审减金额绩效奖励:按跟踪审计结算审核报告中审减金额的2.5%支付。审减额在5%以内审减额奖励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审减额在5%以外(不含5%)审减额奖励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③工程延期服务费:跟踪审计服务期限为下达工程开工令至365个日历天止,如遇特殊情况,适时顺延,延期服务费用按5000元/月支付给成交人。不足15个日历天不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本次采用固定报价结算费用。
2.2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2.3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报价,比选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2.4中标人所报价格将作为其与比选人签订本服务合同及进行费用结算的依据。
3、投标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和内容进行报价填报,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装袋密封。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不接受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
4、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比选人代表、比选响应单位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比选人代表应检查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比选响应人名称、比选响应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比选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比选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5、评标
依法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专家库技术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监督人员由比选人参与。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出评审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比选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比选响应人中选的权利,以及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比选响应人的权利。为此,比选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比选响应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比选响应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比选响应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比选响应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比选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比选响应被拒绝。
6、定标
比选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7、中标通知书
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选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8、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中选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签订合同
1、比选人和中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
2、投标须知、中选方的比选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3、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基本酬金的25% ,最高支付至100% 。
审减绩效奖励等其他所有未结清费用在出具跟踪审计结算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清。
如工程延期,延期服务费用按5000元/月支付给成交人,不足15个日历天不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延期服务费在延期后每季度继续结算和支付。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