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宇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桐城医用同位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桐城医用同位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桐城市
3.项目单位: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医用同位素药物生产车间、研发中心、仓储设施、公用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从事医用同位素药物的生产研发。项目生产工艺涉及化学合成、提纯分离等环节,存在化学毒物泄漏、火灾爆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评估。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最高限价:17万元
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含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编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协助采购人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验收,并提供后续安全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提交评审,评审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备案相关工作。
二、比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信誉。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做出承诺);
3.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安全条件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涵盖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具有安全条件评价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比选保证金。
四、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方式:
投标人在开标会开始前,本项目响应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符合性审查。时间:2025年11月3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不报名),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昌平路文昌苑B区门面房宇屹咨询(上承地产3楼),联系电话:0556-6698168),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资料寄至代理机构。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北京时间)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tcjjj.cn/)自行下载。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比选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项目名称(备注:①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②响应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实体公章,不得使用电子章代替;如盖电子章,视为无效标)。比选响应文件必须胶订或线订形式装订成册,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比选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注: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参加开标的,可与比选人或代理机构联系,通过邮寄的方式于开标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寄至比选人或代理机构。自愿不参加开标会,视为认可开标一切程序与结果,并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
3.比选有效期:90日历天(从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
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价 费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七、公告媒介及期限:本次公告在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tcjjj.cn/)上发布,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比选人: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30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156216751
2.代理机构:安庆宇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昌平路文昌苑B区门面房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6-6698168
九、其他事项说明
1.比选响应人编制比选响应文件、现场考察、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等比选招标过程中所涉及的招标代理费由比选响应人自己承担。
2.报价说明
2.1本项目最高限价:1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2比选响应人根据项目概况及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对本次项目所要求达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在保证质量和不低于成本的情况下,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2.3比选响应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2.4比选响应人只能有一个报价,比选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2.5中选人所报价格将作为其与比选人签订本服务合同及进行费用结算的依据。
3.比选响应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和内容进行报价填报,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装袋密封。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比选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不接受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
4.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比选人代表、比选响应单位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比选人代表应检查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比选响应人名称、比选响应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比选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比选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5.评标
比选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比选人代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出评审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比选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比选响应人中选的权利,以及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比选响应人的权利。为此,比选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比选响应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比选响应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比选响应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比选响应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比选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比选响应被拒绝。
6.定标
比选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7.中标通知书
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选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8.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中选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签订合同
1.比选人和中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
2.投标须知、中选方的比选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3.付款方式:乙方提交的《安全条件评价报告》通过安庆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并取得正式批复文件后 7 个日历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